第2期
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编 2014年5月27日
5月14日上午,省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省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巩固了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提高了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会议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深层的精神内核,确立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引导力。青海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努力在贯彻融入结合上下功夫,在落细落小落实上见成效,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具体实践中。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推动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的铸魂工程来抓,作为推进新青海建设的固本之策来抓。省委省政府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分三个阶段推进“文明青海”建设,通过深入推进和实施“优化环境、文明养成、共铸诚信、创建品牌、繁荣文化、科学普及、容貌整洁、环境保护、奉献爱心、健康成长”等十大活动载体,全省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得到显著提升。同时,以“文明青海”建设为引领,陆续出台了《青海省公民道德规范》、《推动全省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意见》、《青海省关爱道德模范、“青海好人”实施办法》,为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开展道德模范、“青海好人”、“最美青海人”推荐评选活动,推荐各类道德模范典型320余人,全省130万余人次参与推荐和投票,占青海总人口的22.8%。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推动开展广场文化、道德讲堂、文明餐桌、经典诵读等“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狠抓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不断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在全社会形成了崇德向善、礼让包容、诚信敬业、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
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印发后,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青海省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2014年组织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要求,部署了各地区各部门的相关工作任务。
根据省委要求,全省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紧紧围绕“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坚持不懈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立德树人的重要任务。始终不渝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理想信念教育、融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融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到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三区”战略中,进一步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工作、传播工作、践行工作和组织领导工作,努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青海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