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长远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建设更加富裕、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加美丽的新青海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做了大量工作, 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同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回看《条例》实施近5年来的情况,也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执行不到位,校园欺凌、留守儿童、学前教育等问题,影响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此,省政协将促进地方性重要法规《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贯彻落实作为今年双月协商座谈会的重要内容,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协商讨论,积极建言献策。
今年4月至6月,省政协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相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等,组成2个调研组,历时2个多月,分赴省内两市四州的部分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访谈600多人,全面翔实掌握了未成年人保护第一手资料。在前不久召开的省政协双月协商座谈会上, 9名同志紧紧围绕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出谋划策,在协商会上与政府相关部门同志交流探讨。
“据测算,全省现有未成年人145万,占全省总人口的四分之一”,省政协常委汤向军发言时说,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落实政府责任看,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形成合力等问题。为此,他建议,严格落实政府责任,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整体合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民建青海省委委员祁乐平在多年的心理研究工作中发现,家庭教育的不当、学校心理教育的缺失、社会关注度不高是引起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主要方面。为此,他建议,优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完善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强化政府职责,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未成年人处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加强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刻不容缓。
为此,省政协常委张玉娥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按照未成年人成长特点和规律制定法制教育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培训等机制,进一步明确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创新法制教育方式方法;把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纳入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目标考核之中,重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效果评估工作。
省政协常委王中杰建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让未成年人有更多教育机会,发挥未成年人自我优势,着力增强依法保护能力,突出问题导向和短板意识,切实做好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工作。
“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没有彻底打通。”省政协常委、省残联巡视员肖建军建议,应加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加强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力量。
“ 5 岁的温某被父母从河北原籍接至西宁市共同生活,因怀疑其偷吃并撒谎,其母持擀面杖对温某进行殴打致其死亡,期间其父也参与施暴。”省政协委员曹海玲讲述的真实案例震惊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伤害案件隐匿在家中,难以为人所知,但其危害性却非常大,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制度,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曹海玲发言时说。她建议,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国家干预制度设计,以最大限度维护被监护未成年人利益为遵循,司法处置监护人不当监护,切实保护未成年人隐私。
家庭教育是人生第一堂课,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教养与习惯。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马兰花建议,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家庭教育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沟通平台建设。
“择园热”高温不退,现代版“孟母三迁”时常上演,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父母们绞尽脑汁地寻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怎样解决“一园难求”,让孩子在同一起跑线上健康成长,青海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博士、副教授马亚玲建议,注重统筹规划,完善办学格局;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深刻阐述了环境对于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环境可以造就人,也可以改变人。营造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来说十分重要。
省政协委员田钶雷建议,着力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共同体,实施净化工程,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文化精品战略,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培育形式多样的“青少年社会服务团体”,提升未成年人工作的社会化水平。在认真听取了委员们的发言后,高华说,省政协此次专题调研是《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最系统、最全面、最深入的一次调研活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推动发展需要整体联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凝聚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合力,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梳理会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整改落实。
前不久, 2017年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省政协《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双月协商座谈会精神。副省长高华在会议上强调,省政协双月协商座谈会上建言献策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要认真对待反馈意见,逐条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发挥作用,努力构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工作机制不健全、经费未纳入预算等突出问题,切实将《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