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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2-10-13 09:08:15
编辑: 张启杰

关于印发《青海省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青海省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14日

  旅游景区是旅游业的重要发展基础,也是衡量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成效的重要标志。为提高我省旅游景区品质,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根据《青海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高品质生活,聚焦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围绕创建、提升、整治关键环节,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着力补强旅游景区发展短板,着力提升旅游景区特色化、品质化、智慧化和国际化水平,推动旅游景区全面提质升级。

  (二)基本原则

  提升品质。坚持以人为本,主客共享,推动景区建设、服务和运营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提升景区旅游品位和服务品质,不断提高游客景区游览的满意度。

  突出特色。深入挖掘旅游景区自身优势,不断赋予新创意,创新升级业态产品,深度挖掘文化IP,注重培育核心吸引物,打造生态化、个性化、特色化、品牌化的旅游景区。

  因景施策。立足旅游景区的发展短板和未来发展方向,找准景区提质增效的着力点,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采取一景一策,有效提升景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对标国际。借鉴国际先进发展经验,瞄准填补国内空白、创造国内一流,重点打造具有国际标准的生态旅游景区,以高标准、高品质旅游服务吸引国际游客。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省旅游景区产品不断优化,服务品质不断改善,运营水平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大幅提升,重点旅游景区品牌效应日趋凸显,做优做强一批重点旅游景区,打造一批高标准、高品质精品旅游景区,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3家,新增4A级旅游景区10家,景区高质量发展与国家公园示范省创建、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等重大战略目标有效衔接、有机融合,推动景区全域优化、产业全域联动、服务全域配套。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产品体系

  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资源优势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不断优化旅游景区产品体系,提升旅游景区文化内涵,注重游客体验感,推动旅游景区由传统观光向观光体验、休闲度假转型升级。

  1.创建生态旅游示范。开展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省级实验区建设,认定公布一批省级生态旅游示范景区。推动青海湖、塔尔寺、祁连阿咪东索、茶卡盐湖等13家列入《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的重点景区,依托山地森林、湿地湖泊、草原荒漠和地域文化等,拓展景区自然教育、生态体验等功能,推出生态旅游专题产品。鼓励景区接待服务生态化,开展餐饮、住宿、交通组织、游览、购物、娱乐等服务要素的生态化改造提升行动。

  2.发展全季旅游。培育能够全年接待游客的全季类景区,拓展具有青海特色的文化、自然和气候特色的四季旅游体验。鼓励夏季旅游景区开发冬季旅游产品,冬季旅游景区开发夏季旅游产品,实现资源转化、产品互补,以冬夏带春秋,延长景区可游览时间。

  3.丰富产品供给。根据景区资源优势和特色,充分考虑消费者和市场,挖掘和培育景区核心卖点,做优做精景区传统产品。激活旅游景区资源存量,科学发展生态旅游、科考探险、自驾旅游、星空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冰雪旅游、工业旅游等全谱系旅游产品,创新旅游体验和互动方式,满足大众旅游多元化的旅游新需求。

  4.提升文化内涵。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讲好景区文化故事,将文化元素融入景区产品,提升景区文化品位,推进文旅融合发展。鼓励景区设计研发体现独有标识的文创商品、纪念品。精心策划节事、演艺、科普教育、非遗等文化体验活动,开发参与性、互动性、体验性强的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全力打造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景区。

  (二)完善配套设施

  完善和升级改造旅游景区的交通、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等服务设施,加快推进新科技在景区管理中应用,不断提升旅游景区设施配套水平,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旅游公共服务。

  5.推动服务设施提档升级。结合《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2022-2025年工作要点》提出的“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景区改造提升游客中心,规范和完善游客中心各类服务功能,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合理设置各类休憩设施,考虑特殊群体需要,强化休憩设施的服务功能。对标《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18973-2022)进行旅游厕所建设,注重人性化设计,鼓励研发和推广高寒地区适用的环保厕所。在旅游旺季增设移动环保厕所,满足游客如厕需求。合理建设满足游客停车需求的各类停车场,鼓励发展生态停车场,推动已有停车场升级改造。结合每个景区特色文化挖掘,系统地规划设计景区内部标识导览系统(包括示意图、导览图、景点介绍、所处位置、安全提示等),规范标识系统应用和日常维护工作。

  6.提升通达性。提升旅游景区可进入性和便利化水平,打造“机场+高铁+公路自驾+自由行”的综合旅游交通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景区通达性。鼓励景区发展移动性、季节性旅游自驾游服务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景区建设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实现重要景区为节点功能的“机场+落地自驾+异地还车”为特色的自驾游租赁服务。优化和完善景区游线,完善景区游览车道、自行车道、游步道、索道等内部交通设施。

  7.提高智慧化水平。强化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提升游客服务体验,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开展智慧旅游景区名录建设。5A级旅游景区率先建成智慧旅游景区。推动实施景区网上预约、视频监控、电子票务、自助语音导游、数字化广播、二维码导览、智能停车场、LED大屏信息发布、手机APP客户端等项目,以及环境检测、游客溯源分析、分时段预约浏览、数据统计分析、科学引导分流等系统的开发应用,建设景区检测与应急指挥平台,实现景区管理可视化、资源管理智慧化、经营管理智能化。

  (三)提升综合消费

  挖掘消费潜力,拓展消费空间,培育消费新业态,促进景区二次消费,增加景区附加值,推动旅游景区由单一门票收入向综合经济转型。

  8.丰富消费业态。强化景区游览、餐饮、住宿、购物等旅游消费业态功能。鼓励观光型景区向休闲度假型景区转型,依托景区资源优势,增加休闲、体验、学习功能和盈利点,引入康养、研学、亲子活动、科普、低空飞行、特色演艺、参与体验、特色娱乐、“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旅游消费业态。鼓励本地老字号餐饮、品牌连锁餐饮落户景区。鼓励每个景区开发独有的旅游商品和衍生产品,避免旅游商品同质化。在景区内科学设置购物点和购物区,注重购物点景观特色化设计和规范化管理。

  9.推动文化业态进景区。鼓励在景区开设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艺术馆、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推动主题演艺、文创产品、非遗、传统工艺、民宿、商业综合体进景区,在休闲区打造特色文化长廊、文化小元素等,引导景区增加参与式、体验式消费业态。挖掘景区廉洁文化资源,推进廉洁文化进景区,丰富景区廉洁文化看点。

  10.发展夜间旅游体验。鼓励景区延长开放时间和发展夜游项目。根据资源环境特色,在安全保障到位的基础上,在非城市区域打造夜间观星、荒野探秘(利用红外线夜视仪观察野生动物)等独特旅游体验。支持景区丰富夜间游览内容,打造特色夜游品牌,提升夜间经济活力。鼓励各地依托重点景区、主题公园、特色街区等,开发富有创意的夜间文化旅游项目和产品,开展灯光秀、音乐节、露营节等多种形式的夜游主题活动。

  11.打造节庆品牌。支持景区依托传统节日、节气开展各类文化旅游活动,打造具有持续影响力的节庆品牌。围绕节庆活动主题对景区进行场景布置、氛围营造,持续打造以节庆为主题的文化商业街区,创建文旅节庆活动品牌。

  12.开展惠民游活动。开展文化旅游消费季等活动,发放“文旅惠民券”,推广“文旅惠民卡”“文旅一卡通”,实施精准普惠消费补贴政策。引导景区推出多日票、季度票、多景区联票等优惠套餐,鼓励景区设立公众免费开放日。

  (四)提升服务水平

  坚持游客至上、服务至诚理念,树立优质服务品牌,推动景区服务高标准、规范化、专业化,为游客营造更加安全、舒适、优质的旅游体验。

  13.强化服务标准。实施旅游景区标准化管理,制定《生态旅游景区开发与经营管理规范》《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等地方标准,细化景区管理服务规范,完善旅游景区服务标准体系。实现从售票检票、客运交通、导游讲解、环境保洁、索道管理到安全应急、监察管理、智慧景区建设以及景区综合管理的全过程标准化。

  14.提升服务品质。以游客满意为第一标准,建立和完善以游客需求为导向的旅游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定制化、个性化服务,增加服务的互动性和实时性,满足游客的多元需求。培育和提升服务品牌,倡导微笑服务、诚信服务、快乐服务。对服务质量成效显著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15.提高解说水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景区讲解咨询服务,严格景区导游、讲解员管理,审核把关导游词、讲解词,培育壮大金牌导游队伍。鼓励景区深度挖掘自然生态、文化历史等资源,根据不同游客需求开发针对性解说内容。创新旅游景区解说方式,强化人工解说、智慧解说等媒介在景区综合应用。

  16.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景区游客在线咨询、投诉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处理游客投诉,听取游客意见建议,强化景区日常监管和综合协调能力,不断优化旅游服务环境。

  (五)提升质量管理

  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建立高效的旅游景区质量提升管理机制,提高旅游景区的管理水平和专业化运营水平。

  17.推进等级创建。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鼓励创建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成熟一个、申报一个、评定一个,引导旅游景区标准化改造提升,以创建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建立完善旅游景区创建储备名单,推动等级创建工作良性循环。

  18.强化标准管理。加强规划指导,以规划引导景区科学有序发展。强化质量监管,注重运用景区创建、评定、复核、降级、摘牌等抓手,引导景区优化旅游业态、提升服务质量、落实安全保障,提高游览的舒适性、安全性。实行动态化监管,强化旅游景区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19.提高市场化程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重点旅游景区项目库,搭建招商引资服务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景区开发与运营,培育旅游景区管理运营专业化品牌企业,提高旅游景区的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水平。

  (六)优化旅游环境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强化品质旅游理念,持续优化景区及周边景观环境、旅游氛围,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

  20.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按照国家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方向和相关要求,严格遵守“生态红线”,做好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点)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在旅游景区申报、评定、复核工作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的相关规定。推进旅游景区碳中和工作,降低旅游行业资源消耗强度,引导生态低碳消费,开展旅游能耗综合管理利用。

  21.优化景区及周边环境。深入开展景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私设景点、乱搭乱建、乱停乱靠、占道经营现象。景区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合理设置与景区环境相适宜的分类垃圾箱,通过实行卫生包干制度等方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景区内部区分禁烟区、吸烟区,鼓励全景区禁止吸烟。及时维护景区各类建筑和服务设施,保持环境美观。设置人行专用通道,实现景区人车分流,解决人车混行的安全隐患。

  22.打造宣传阵地。在游客中心、售票处及景区园内显著位置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科学合理地设计制作有机融入环境的景观小品、“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公益广告和文明旅游温馨提示标识等,营造富有特色的宣传氛围。

  23.加大安全保障。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加强景区安全提示,强化景区安全生产监管,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大先进适用型安全设备的投入力度,提高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理能力。加强对高风险旅游产品的监测和评估,加大对旅游特种设备的规范管理,推进风险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旅游风险预警预报制度。

  24.创新管理体制。减少景区“多头管理”现象,着力解决保护、管理和开发中存在的堵点难点,探索建立景区管理一体化运作、规划一体化布局、产业一体化发展、服务一体化打造、品牌一体化宣传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实现良性互动,共建共享,有效激发文化和旅游资源活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景区提质增效工作,将其作为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推进。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着力补齐发展短板,切实解决堵点难点,确保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导考核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旅游景区复核检查工作,加强对景区高质量发展落实情况的跟踪与评估,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大力宣传高质量发展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对推进高质量发展成绩显著的景区优先推荐国字号、省字号评优活动。

  (三)加大扶持力度

  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旅游景区开发和建设。对成功创建国家4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按照《青海省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将重点旅游景区纳入省级文旅消费券发放范围,拉动景区人流和消费。通过业务培训、服务技能竞赛、专家团队上门服务、“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等项目,加大景区各类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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