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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三家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3-11-08 10:49:05
编辑:赵婕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11月7日,记者从省委政法委获悉,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海东市司法局(预防化解外出从业“拉面人”纠纷工作法)、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金滩乡(化解农牧业地区纠纷“六小”工作法)、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人民检察院(“三江源·检察蓝”联动解纷工作法)三家单位入选。

  今年,中央政法委开展全国“枫桥式工作法”评选征集工作,省委政法委根据评选标准积极推荐先进典型。入选的三家单位在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方面各具特色,成效显著。

  海东市司法局通过预防化解外出从业“拉面人”纠纷工作法,建强跨域矛调“主阵地”,打造跨域联调“主引擎”,建强跨域调处“主阵地”,成功化解跨域矛盾纠纷近万余件,有效保障了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和思想稳定,让拉面产业成为群众“走出山门、迈进城门、跨出国门”的“致富面、和谐面、幸福面、小康面、振兴面”。海北州海晏县金滩乡立足多民族杂居、多文化融合的乡村实际,聚焦群众需求多元、纠纷多样、服务多维的特点,推行矛盾纠纷“六小”化解法,从日常“小切口”解决民生“大问题”,全力保障社会环境和谐稳定。果洛州达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诉前治理,探索出“检调对接”+“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跨区域协作”+“网格管理”的多元治理模式,让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办案的价值追求,以实际行动诠释“检察蓝”司法为民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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